新手上路 - 商品上架規範
販售藥品/醫療器材/一級醫器/口罩相關規定
※ 為配合政府法令規範,若您欲販售藥品、醫療器材之相關商品,必須確認該製造商是否為合法藥商並取得許可字號,販售前請先將附件[郵購買賣通路授權書]填寫後寄回給松果購物: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 19-3 號 5 樓,請註明【松果購物 合作夥伴服務專員收】。(需一併附上: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藥商執照影本)
藥品或醫療器材之上架法律規範:
商品上架時,必須在商品描述中揭露藥商以及許可證字號資訊,以免衛生主管機關查核時,也會要求將商品下架及罰鍰,還請您務必配合。
商品上架需載明資訊:
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、醫療器材許可證品名、醫療器材許可證藥商名稱、製造廠名稱及地址、藥商許可執照藥商名稱、藥商地址、藥商許可執照字號、產品製造日期、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、藥商諮詢專線電話。
醫療級口罩:
依據藥事法規定,自 110 年 3 月 23 日起醫療級口罩必須具有雙鋼印「MD」、「Made in Taiwan」。
※ 法規規定不可販售之第三等級和二級未開放器材(如隱形眼鏡、血糖機等) ,請勿在平台上架販售。點此查詢醫用商品分級